富顺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事项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如涉法涉诉、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事项。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如环境污染、民政优抚、劳动保障、事故处理、物业矛盾、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事项。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信访举报方式
1.来信
地址:富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43200。
2.来电
举报电话:0813-12388。
3.来访
富顺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点设在县委综合楼104室
4.网络
举报网址:
http://sichuan.12388.gov.cn/zigongshi/fushunxian/
5.码上举报
富顺县纪委监委“码上举报”二维码
三、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归口受理、分级办理。不提倡、不支持越级信访,自贡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反映县处级干部(单位)问题的举报。
2.来访举报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3.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实名举报的,应写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工作居住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办理单位(部门)在办结后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
4.举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主要写明被反映人真实姓名、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具体情况等事实、主要线索,可留下知情人的电话和住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核查。
5.举报反映问题一定要真实。不猜测分析、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6.信访举报查询。纪检监察机关不接受来电和来信查询,信访举报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信访举报部门查询。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电话:0813-7204706 举报电话:0813-72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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