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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开展村庄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限期主动说清问题和举报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08-30 来源: 浏览: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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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敦促在开展村庄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于2022年9月25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

一、村庄建设项目方面问题

(一)未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类型要求按规定进行立项,规避立项、越权立项、违规立项,虚构项目骗(套)取国家和集体资金等问题。

(二)违反村集体决策程序,以上级要求、个人作主、村两委会议等方式代替村民会议作出决定等问题。

(三)未按规定办理土地、林业、建设等审批手续,在手续办理中通过伪造资料、捏造事实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审批等问题。

(四)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或实施主体,未按规定确定和执行项目及货物、服务发包方式,采取化整为零、抽签、指定等方式规避招标或政府采购,违规转包分包挂靠等问题。

(五)必须监理而未委托监理,工程建设偷工减料、质量低劣,货物服务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质量监督把关不严,搞材料监督”“纸上验收等问题。

(六)项目承包合同和有关票据、资料不规范、缺失甚至造假,工程结算虚报高套,违规支付、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问题。

(七)落实简易审批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简易审批程序、标准不统一,未严格执行简易审批程序,经简化的发包流程未经项目业主集体决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实施等问题。

(八)在项目立项、审批、发包、施工、验收、结算、支付等环节吃拿卡要、内外勾结、优亲厚友、贪污受贿,当影子股东、做幕后老板等问题。

(九)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转移、侵占、挪用、滞留资金,违规举债兴办项目等问题。

(十)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包庇纵容,插手干预、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村(社区)集体“三资”方面问题

(一)未按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委托代理、资金委托代管,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未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未分账管理、独立建账,未开设对公账户、长期未对账、账务资产交接不清等问题。

(二)建账、报账不及时,白条报账、借款列支、挪借集体资金、违规开支,账簿缺失、财务管理制度缺失、财务及印章管理混乱,将运行经费打入个人账户,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三)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大额现金未及时缴存、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收支运行等情况未及时向群众公示,财务公开不按程序、内容不全、避重就轻、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物资和资产管理制度缺失、执行不严,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未建立物资和资产台账,未如实登记进、出库等增减变动情况,未定期盘点核对、清查核实,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等问题。

(六)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擅自发包、处置资产资源,承包期限超过规定、承包价格明显偏低,超期不缴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超过合同承包期限逾期发包,个人强占、违规支配,吃回扣、吃利差等问题。

(七)在发展村集体项目中履职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经营性资产收入分配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代管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批手续、开支事项、报销标准等把关不严,插手干预集体经济组织正常经营活动等问题。

(九)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指导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检查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实绩,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方面

(一)办事流程复杂。涉企服务单位未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容缺受理审批,审批流程过多过繁、时限过长过久,设置“隐形门槛”,让服务对象多头跑,办理涉企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

(二)服务态度僵化。涉企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或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市场主体的诉求反映置若罔闻,对企业的合法权益不管不顾,涉企检查频繁过多、以罚代法,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政策落实缓慢。涉企服务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惠企政策时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延后滞后等,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履职尽责不力。涉企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对优化营商环境不重视不研究,决策部署不科学不民主,执行落实“等靠要”,回避矛盾、怕担责任,疏远排斥、拒商怕商。在涉企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以及为不法商人企业充当“保护伞”。监管执法以罚代管、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

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凡在限期内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等情节的,经综合考量,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13-12388

网络举报:http://sichuan.12388.gov.cn/zigongshi/fushunx

来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196号,富顺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微信扫码:富顺县纪检监察“码上举报”

   

 

 

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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