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2月29日至4月1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有力保障。县医保局党组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医保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牵头抓总、分工协作,推动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第一责任履行到位。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制定《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任务清单、推进工作台账,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三是及时督办,跟踪问效。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开展情况,审议整改相关制度文件,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定期督办、推动落实,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落实“三医联动”改革力度还不够
(1)在“三医联动”改革中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分别于2024年6月4日、7月15日、8月5日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医共体单位召开医保基金“一个总额”打包付费工作方案研讨会,对基金支付方式、支付额度、指标考核等事项进行研讨,积极推动医共体总额打包付费,助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两病”医保签约服务打包付费试点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开展公卫健康管理“两病”数据与医保数据共享比对,2024年,已累计将14063名健康管理系统中“两病”参保患者直接纳入医保门诊用药保障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2024年,已有约6.1万名“两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二季度完成支付。
三是全面推进实施国家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20批次500余种药品、19批次19类医用耗材在我县落地执行,药品、耗材价格平均降幅58%、70%,推进5至8批次药品和骨科脊柱、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积极组织县内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中医日间病房等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安宁疗护结算91人次,医保支付约72万元;中医日间病房结算890人次,医保支付178.4万元。
四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别于2024年5月、6月、9月、11月、12月向市医保局申报辖区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四项已整改完成。
(2)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局DRG支付方式改革现场或视频培训会4场次。积极派员参加市局DRG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组、危急重症病组、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工作交流研讨,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二是分别于2024年8月、9月、10月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局DRG改革视频培训会。2024年3月、4月、7月、11月,邀请专家莅县开展专题培训会,提升医疗机构对DRG支付方式的掌握和运用能力。2024年已累计组织参加培训8场次1380余人次。
三是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脱产到医保局开展轮岗培训,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推进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更加全面了解和掌握医保政策、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2024年,共有40名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加顶岗培训。
四是分别于2024年7月、12月、2025年1月组织医疗机构对省、市局DRG相关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研究,收集意见建议汇总后报市局。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四项已整改完成。
2.医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3)以点带面开展监督检查还不够,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够有效,存在就事论事、以罚代管、屡罚屡犯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飞检组对富顺西区老年病医院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一般违法违规问题9项,涉嫌金额36.7095万元,欺诈骗保问题3项,涉嫌金额57.34万元,涉及问题已分别移交相关机关单位。办结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问题、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超常住院行为、药品限儿童使用等问题线索共6万多条,追回医保基金139.54万元,处违约金11万元,处行政罚款79.13万元。
二是按季度对医保基金运行分析评估问题线索开展针对性现场核查,2024年,追回医保基金28917.47元,处行政罚款24596.21元,处违约金19994.64元。
三是组织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举一反三,进行6次全面深入自查,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273.41万元,违规费用已全部上缴医保基金专户。定期在媒体平台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2024年,曝光典型案例148例。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办结举报投诉案件6件,兑现举报奖励200元。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规范自身行为,提升管理能力,2024年,组织开展培训16场次659人次。
四是加强同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同,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2024年,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4件,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案件2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3家。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界限不够清晰。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程》和《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活动315次,进一步厘清行政处罚和协议处理边界,坚持行政处罚与协议处理双管齐下,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按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观过错、行为情节、造成的基金损失、社会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进行综合判断,决定适用“违约处理”或“行政处罚”。2024年,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27家次,处违约金183.51万元;行政处罚定点医药机构32家次,处行政罚款108.7万元。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保密制度、回避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等,2024年,召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会议25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于2024年8月1日印发《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富顺县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的通知》(富医保发〔2024〕9号),于2024年9月10日印发《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富顺县医疗保障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富医保发〔2024〕11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5)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4年11月6日印发富医保党组〔2024〕24号文件,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等内容,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坚持“一会议一方案”,会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学习内容、提炼研讨主题。坚持把集中学习研讨作为专题学习的主要形式,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积极参加研讨,2024年,已开展集中研讨9次。
三是规范意识形态党内通报,于2024年12月9日印发《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富医保党组〔2024〕27号),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于2024年9月召开职工大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以“筑牢网络意识防线 带头维护公序良俗”为主题讲党课,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网络谣言案例处置等意识形态知识进行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认识,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四项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够
(6)医疗保障与群众期望相差较大。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培训解读,通过发放宣传单、发送宣传短信、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2024年以来,印制发放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等宣传资料53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6.56万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站点开展集中宣传100余场次。
二是于2024年11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书面调研,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内容进行调研,收集问题建议38条。
三是于2024年11月11日形成《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书面调研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局。目前,省、市正在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调研报告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后续按省、市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7)促进“分级诊疗”,落实医保便民政策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征缴等工作,在乡镇(街道)开展集中宣传,解读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账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推进家庭医生“两病”医保签约打包付费改革,将6.1万名“两病”参保患者纳入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村医生积极开展报销服务。2024年,全县426家村卫生室开通门诊报销业务,共计346家有医保门诊报账数据,报账9.21万人次681.09万元,较2023年相比增加约2.05万人次115.93万元,增幅较明显。
二是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已累计协调解决426家定点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网络服务等费用,成功接入“村医工作站”平台正常运行。同时,将“为203个行政村分别配备1台刷脸终端”项目申报为2025年我县民生实事人大票决事项。
三是加强对村卫生室开展报账工作的调度,于2024年10月22日、12月30日在工作群内公布工作开展情况,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医疗机构工作会议,要求压实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协调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8)统筹社会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大门诊待遇保障、个人账户使用等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做好诊所纳入医保定点的思想引导。巡察整改以来,已接收1家诊所医保定点申请。
二是畅通与县卫健、行政审批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了定点诊所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做好信息运用。
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定点诊所政策业务培训会,提升服务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9)异地就医报销不及时,存在到账时间较长、报销滞后的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3月—6月,组织28名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到县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跟班培训。2025年3月5日—14日,组织人员全覆盖对20个乡镇(街道)异地就医经办事项进行现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二是严格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经办流程时限,不定期在工作群内进行提示强调,督促指导经办机构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情况。举一反三,对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未拨付件进行全面清理,已不存在超期拨付的情况。
三是强化股室间的沟通联动,中心异地就医股、财务股每周五对未拨付成功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及时核准、处理错误信息后予以补拨付,确保按时拨付,每周“清零”。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医保待遇未实现应享尽享。
整改情况:
一是每月对参保群众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对漏报漏享人员“免申即享”予以补享受。巡察整改以来,通过数据分析比对,2024年以来,对134名医疗救助待遇漏享人员进行待遇补享受,补发医疗救助资金11.86万元。
二是常态化开展公卫健康管理“两病”数据与医保数据共享比对,对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2024年,14063名“两病”参保患者通过比对纳入待遇保障。
三是每半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特慢病、“两病”认定开展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流程,强调责任落实,要求定点医院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2024年,通过定点医院新增认定门特慢病7114人。
四是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6月6日,组织专家到琵琶、古佛镇集中开展门特慢病现场认定和政策宣传,现场共认定68人。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11)参保情况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
一是每月同公安、民政、人社、教育、卫建等部门沟通对接,将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筛查符合参保条件人员信息。2024年,共比对数据32万余条,处理问题数据4742条。
二是对2021至2024年87万余条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进行梳理和比对,于2024年10月下发到乡镇、街道清理,完善应参保人员台账。
三是2025年2月,县医保局联合县税务局分四个组对乡镇(街道)参保人员信息台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全覆盖指导。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2)先行支付追偿管理不到位,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力度不够,效果较差。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追偿台账,修改登记台账相关内容,明确追偿年度,做到先行支付登记表和追偿登记台账基本信息一致。
二是2025年2月12日,与法院进行沟通座谈,共同协商先行支付追偿途径。针对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定期函告交警部门,针对法院强制执行无果的送达履行通知书保留追诉权。
三是形成《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申报条件、材料、支付范围、经办流程及追偿途径、时限等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3)医保政策宣传创新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发放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等宣传资料,通过移动云MAS平台、精准大数据平台发送宣传短信,制作宣传片通过富顺融媒、富顺电视台、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传播,录制音频通过“村村通”平台播放,利用户外大屏、公交车载视频、公交站台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送政策形式进小区、进企业等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宣传质效。
二是组织乡镇(街道)人员赶集日在乡镇、街道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传解读50余次,进一步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三是广泛发动297个各级医保服务站点和237个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参与医保政策宣传,通过播放宣传片、宣传标语,以及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走访入户等方式,不断扩大政策宣传面。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4)信访办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信访件办理满意度反馈机制,自2024年10月起,信访件办理后由办件人填写《信访、咨询件满意度反馈表》,登记备案。
二是畅通与信访人员沟通,已明确信访人员办理过程中,电话沟通了解群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
三是完善信访登记台账,增加了“分类”“满意度”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6.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5)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4年7月30日修订《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富医保党组〔2024〕17号)。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三是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6)党组决议执行“走样”。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4年7月30日修订《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富医保党组〔2024〕17号)。
二是2024年11月26日,局党组书记集中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7.党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17)廉政风险排查未全覆盖。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4年9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对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风险排查审核,廉政风险排查表经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已全部存档备案。
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要求的通知》《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于2024年11月28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富顺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8)党务公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已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重新设置党务公开栏,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
二是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2024年已对干部任前公示、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公示,做到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升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19)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第24次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切实增强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
二是召开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谈心谈话工作作出提示,明确谈心谈话对象,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必谈,主动找分管范围内的一般干部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43人次,做到了必谈人员全覆盖。
三是对谈心谈话工作作出提示,明确谈心谈话具体内容,要求肯定成绩、提出希望、听取意见,避免走过场、走形式。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20)制度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4年11月6日印发《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的通知》(富医保党组〔2024〕24号)文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生活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
二是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生活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是在职工大会上对制度落实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职工的管理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推进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8.整改力度还不够
(21)上轮巡察整改后,此次巡察发现县医保局仍然存在异地就医报销滞后、医保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多数信访无群众满意度反馈、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审议整改相关制度文件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印发《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医保党组〔2024〕22号),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针对仍然存在异地就医报销滞后的问题,由业务股室每周五对未拨付成功数据进行清理核实,及时予以补拨付,并举一反三对异地就医报销件进行清理,已不存在超期件,已整改完成。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以来,已印发宣传资料53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6.56万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站点开展集中宣传100余场次,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已整改完成。针对多数信访无群众满意度反馈问题,已建立信访满意度反馈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台账,已整改完成。针对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修订完善《中共富顺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富医保党组〔2024〕17号),并严格贯彻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整改完成。
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分管领导汇报牵头事项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整改进度:第一项、二项、三项已整改完成。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着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立足岗位实际,推进医保事业发展。把巩固整改成效同推动全县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推动改善医疗待遇保障,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改革,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5153004;邮政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南路355号;电子邮箱:19031728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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