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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02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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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召开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照单认领了反馈问题,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明确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涉及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2项具体问题,制定72项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整改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每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做到了各负其责、整体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党组班子成员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形成了工作合力。派驻纪检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督导问题整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定期对各股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积极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策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注重及时性。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8次、党组会会前学习17次、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195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6次、阅读理论书籍6本、撰写读书心得体会6篇。二是强化检查督导,注重实效性。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莅临富顺县调研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上级重要会议、讲话精神22次。认真贯彻落实《自贡市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1+3+6”监督规范》等重要文件,每周班子会上“一把手”督促点评班子成员落实前一周安排工作情况;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班子成员完成了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2022年下半年起每季度检查通报各支部运用“智慧党建”平台录入“三会一课”情况。从11月起每周评选“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先进党支部并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谋划推进,消除返贫风险。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我县房屋安全底数。2022年底,依托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测”模块,安排专人指导乡镇(街道)将全县7568户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全部纳入监测,经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交叉检查,未出现因住房原因导致返贫的情况。先后举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培训、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乡村规划与建设培训等各类培训3期,累计培训305人次。指导各镇乡(街道)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建管机构,严格开展安全质量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住建局代富顺县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印发《关于开展富顺县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督导工作的通知》,2022年11月7日至15日,分3个工作组对有危房改造任务的19个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79户已全部开工,其中竣工65户,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底前全部开工、竣工80%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动态监测情况,已统计上报2023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需求64户。二是强化公房管理,整治安全隐患。2022年11月23日,局总建筑师约谈县住保中心主任,督促其切实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在直管公房所属社区公示维修电话,方便及时报修,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2022年开展房屋安全检查18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23处,维修公房6389平方米。三是制定化解方案,处置棚改问题。2022年11月17日,将板桥镇、怀德镇等问题棚改项目纳入全县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并制定了化解处置方案。下步,我局将会同相关乡镇政府积极协调解决棚改遗留问题。
    整改进度: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完成,其余事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推动宜居城市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7月18日,第133次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县委建设“两县两区一城”发展目标,坚持以《关于加快建设四川高品质生活宜居滨江之城的实施意见》为指引,成立富顺县高品质宜居滨江之城建设指挥部,以西禅寺隧道、釜溪河大桥、口袋公园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休闲宜居城市。在2020年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基础上,2022年8月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并同步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工作。2022年5月完成省级海绵城市创建,并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167万元。2022年11月完成县城口袋公园、二环路带状公园招标,2023年计划建成10个口袋公园、20个邮票绿地,为群众打造更多城市绿地、休闲空间。二是加快推进北湖公园、“三山一湖”项目建设。在北湖公园一期、二期已竣工验收并投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连体商业一二区主体工程,独立商业正在进行主体建设,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三山一湖”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西湖扩湖清淤梳荷梳树、新建木制栈道、新改建“三山”(玛瑙山、钟秀山、五虎山)及西湖四周步行道,2022年上半年完善了栏杆、地砖修补等附属设施,2022年6月已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整改进度: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其余事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行业监管指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住房维修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住房维修资金解缴归集。督促东城国际小区已解缴专项维修资金277万元。局总建筑师对县住宅维修资金中心主任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切实加强住宅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县住宅维修资金中心负责人约谈了北湖1号、御景名都等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并发函催收,告知2022年12月31日未完成缴纳,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已将西城名都安置房解缴专项维修资金事宜向县政府书面请示,待县政府批示资金到位后立行整改。目前,依据《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意见的通知》(富府办发〔2002〕65号)文件中第二款第四项第五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向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提交富顺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交清凭证》。未提交《交清凭证》的,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规定,对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目前,我局正在升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软件,预计2023年6月前完成,软件升级后,业主自行缴纳维修资金,杜绝开发商代收代缴问题。二是严格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监管。针对翰林府邸小区监控系统维修项目、西城公馆机房维修项目资料缺失等问题,县住保中心负责人对两个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两个小区业委会作出书面承诺。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自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归集、使用、申请程序,严格审查维修项目相关资料,加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商混站点建设进度缓慢,自拌混泥土问题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场需求推进商混站点建设。属地镇乡政府作为推进站点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市场需求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进行市场配置,我局全力配合站点建设。目前,永年镇站点已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业主正在建设中,板桥、赵化、童寺、怀德镇站点将按布点规划,成熟一个点位即报县政府批准后有序推进建设。二是大力整治自拌混凝土问题。督促站点所在镇乡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板桥镇吴庙村8组、板桥镇天台村23组、狮市镇桃花建材有限公司、怀德镇清辉村蚕房项目自拌混凝土设施等4个站点的取缔。2022年11月17日至21日,按“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内非法混凝土站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存在反弹问题的站点11个,向所属镇乡政府发出取缔函6份,向县经信局发出协查函1份。2022年12月15日,县住建局同富顺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为期4个月的富顺县巩固取缔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成果2022—2023年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12月20日,11个站点中已取缔4个,剩余7个站点按专项行动要求在2023年2月28日前全部取缔清零。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30年前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3)物业小区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问题,立即落实整改。2022年10月11日,向富世街道办、望云社区、自贡洁艺馨物业公司发出增补城市花园小区消防器材的交办函。2022年12月15日,局总工程师带队检查星河国际、城市花园小区消防问题整改情况,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督促物业公司严格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专人加强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管理。截至12月23日,城市花园小区已更换增补灭火器30具。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督导。已责令中央公园等小区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督促银丰洁强物业公司会同西城国际三期小区业委会于2022年12月14日规范安装充电桩50个,并落实专人加强充电区域巡查管理。2022年9月至12月,对县城规划区内物业小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电瓶车飞线充电、消防设施维护记录不全、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等问题18个,人员进入不扫码、小喇叭未播放等疫情防控问题25个。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完成。
    (4)项目建设监管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釜溪河大桥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完成施工总监变更手续。制定印发《富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度,定期巡查监管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情况。二是我局建管股、质安站监管人员对五府山隧道人防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施工合同,签订日期,纠正竣工报告中的填写错误。今后,我局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在编制项目资料过程中准确填写,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釜溪半岛项目工程报监报建资料齐备,部分资料审核后未留存纸质档案,仅保存电子档。2022年10月20日,已将相关资料打印归档。今后,严格督促建设工程项目规范报监报建资料管理。釜溪半岛项目属社会投资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对招投标不做要求。四是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立即与县行政审批局对接,由于2016年7月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现行富顺县城市总体规划,且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故不能重新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我局举一反三,规范了审核流程,今后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初审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置手续的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1)项目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①项目资金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实,迅速查漏补缺。千佛寺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于2017年12月签到EPC总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于2018年1月进场施工,因施工方案多次调整,导致建设手续办理缓慢,我局多次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加快办理项目手续,施工单位于2019年10月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完善了报批手续。二中棚改配套工程(即北湖公园项目)于2016年7月按程序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设计单位,设计范围包含北湖公园整体设计(含一二三期),北湖公园一期项目完成后,考虑到前期已完成整体方案设计,同时也为财政节约资金,北湖公园二三期项目直接使用了已有设计成果,因此未重新按照二中棚改配套工程招标核准事项进行设计单位招标。二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2022年12月9日,副局长罗凯、乔厚铸对千佛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二中棚改配套工程业主单位富州公司负责人陈坚进行了约谈,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四川省招投标条例》《自贡市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利害相关方监督实施办法》《自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国家投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2022年6月对在建和已完工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梳理整治行业建设程序问题,督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招投标管理。2022年12月10日,印发《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我县住建领域招投标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住建领域招投标管理。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完成。
    ②辖属单位资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直管公房维修项目批准流程。党组会审议通过《直管公房维修管理制度》,5000元及以上的维修项目报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实施,5000元以下维修项目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要求实施。二是加强辖属单位资金管理。龙城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已接受了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督促龙城公司支付231.17万元,尚欠320.56余万元。违规发放的补助费2.89万元已追回。向公司法人借款支付利息事宜已由县纪委监委核实处置完毕。其他应收款4354.73万元,已函告龙城公司留守组安排专人,聘请律师进行追收。分管副局长约谈了龙城公司留守组负责人,责成龙城公司留守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2023年2月28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报我局备案,加快处置拖欠职工工资和应收帐款催收问题。
整改进度: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12月完成,其余事项已整改完成。
    ③存在违规借款问题
    整改情况:喻某某0.15万元借款,属1999年4月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到县房管局应收款,已责令其2023年3月1日前归还。黄某某12.2万元借款系其2002年承包的创卫工程款,新艺公司4.05万元借款,准确数据为40.5万元,系住建局办公楼2000年外装工程款,因黄某某、新艺公司已无法联系,我局已联系律师,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广汇公司3.255万元系2018年为维稳,我局垫付的富东商城沉降观测费,我局已将此笔资金纳入富东商城欠付资金请示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研究后按批示意见办理。今后,我局将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个人向单位借款。
整改进度:该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2)公房管理存在安全、廉政风险
    ①直管公房排危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会同代寺镇政府对该镇二七村二七路80号房屋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22年12月13日函告代寺镇政府,要求其督促房屋产权人(代寺镇政府和一户居民)立即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及时进行排危处理。2023年1月31日,我局再次函告并现场督促代寺镇政府加快排危处置。二是督促板桥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该镇建设巷18号房屋人员撤离和隔离围挡设置,尽快对该房屋进行排危处理。2023年1月31日,我局再次函告并现场督促板桥镇政府加快排危处置。
    整改进度:该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②直管公房、公租房存在转租转借,部分租金收取难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2年4月起开展公租房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公租房进行了全面清查。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在小区宣传栏、政府官网和融媒体发布《严禁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的通告》《责令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决定的公告》,发出催缴通知书110份,组织片区民警、街道、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收回80户欠缴租金125616元,对132套涉嫌转租转借的公租房进行了核查,核实转租2户,现已腾退。同时,在续签公租房租赁合同时,对承租人的入住条件进行动态审核,腾退了30户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承租户。同步开展直管公房清理整治,制定直管公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社区公示栏张贴《关于禁止转借、转租直管公房等违规行为的通告》,对欠租的租赁户发出律师催收函100份,截止2022年11月30日已追回租金166472.40元。县住保中心负责人已就公房转租等问题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动态管理,设立举报箱,及时发现问题,对恶意欠租户按法律程序进行追缴,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针对代寺粮站56套公租房欠缴租金的问题,我局联合代寺镇政府及县发改局分别于2018年、2020年向县政府请示,县政府召集各部门多次专题研究,因未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等各方面原因,无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022年4月11日,我局会同代寺镇政府、县发改局再次开展了催租。下步,我局将再次向县政府作专题请示,并按批示意见执行。今后,我局将严禁公租房作为安置分配,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该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③公房维修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局总建筑师对县住保中心主任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加强直管公房维修项目管理。二是县住保中心相关责任人已就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制定了《直管公房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从发现问题、现场查勘、制定预算、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对直管公房维修工程进行严格监管,严格管控廉政风险。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整治风险隐患,加快施工进度。局总建筑师对山水华庭、半边街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自贡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创建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消除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包括以上两个项目在内的我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局分管领导、质安站负责人、监督组组长等约谈企业及项目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91次,对14家企业和28人进行了诚信扣分并在一体化平台公布。2022年,质安站分别对瑞尊悦府、公园锦华等5个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考试5次,强化了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先后制定印发《富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内部工作制度及综合管理办法》《富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在建工程现场监督人员岗位职责,增强了责任意识,压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监管。2022年,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综合检查46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0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1400个,全面强化建筑行业安全监管。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通过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办法》、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有关规定,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疫情期间聚会聚餐活动严格审核把关。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班子成员分工两次调整明确了意识形态与统战工作分管领导,2022年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党组向县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报告2次。2022年第8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网络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民族宗教知识。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安排。2022年第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选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共计8次。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分管领导牵头、责任股室(下属单位)经办落实、局办公室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事项及重要工作安排。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制度。按照新修订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或党组会议。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54次、局长办公会11次。修订印发了《上下班考勤制度》,取消了制定无依据、无法执行的有关条款。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坚持凡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相关物品或服务,均严格执行三人及以上单数实施采购。三是严格审核制发文件。修订完善《公文管理制度》,建立了起草股室、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校验审核的文件起草印发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发文审验,加大审验力度,确保发文科学严谨。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件。严格管控施工噪音,2022年对县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夜间巡查、远程视频线上巡查86次,向县综合执法局移交违规夜间施工项目7个。严把房屋建设、竣工验收质量关,2022年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发现并整改质量隐患64条,约谈施工企业6个、监理单位6个、建设单位6个,对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主动协调落实补偿资金,积极宣传补偿政策,加快推进补偿安置,2022年9月30日完成芋河沟片区安置户交钥匙,12月完成印花庄堰塞湖地块签约拆除。耐心细致接待办理群众信访,2022年按期办结回复各类信访件924件,满意率100%。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向皮房山小区住户广泛征求新选址意见,重新制定设计方案,经公示、征得小区居民同意等程序后重新安装充电装置,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积极协调解决户型设计不合理、开发商未按期交房等问题,宏帆广场返安房已于2022年9月30日交房,被征收户已完成接钥匙。
整改进度: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余事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财务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1)超标准报销生活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即清退局机关、房屋安全管理中心、质安站超标准报销的生活费。二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和房屋安全管理中心退委会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质安站工会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严格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生活费报销审核,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完成。
    (2)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一名干部2020年5月、6月差旅费报销票据补签审批意见。二是已清退2020年县住保中心八名干部超标准报销的城市间交通费1700元,分管副局长对县住保中心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局机关及辖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了严肃财经纪律教育,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核程序。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工会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住保中心定额报销伙食费进行核实,县住保中心工会于2019年、2021先后在县外市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工会活动,均有22名会员参加,实际产生伙食费1280元、1320元,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我县差旅费中伙食费的标准限额(50元/人),实际分别报销1100元,属按规定报销。二是2022年10月25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时任局机关工会主席、现任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会主席进行了谈话,组织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管理要求。今后,严格督促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会按规定形式组织竞技性、健身性为主的文体活动,不以趣味运动会方式设置奖项等次计发奖品。三是已清退质安站工会2020年5月违规发放的慰问金。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时任质安站工会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会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会活动管理,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的审核。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龙城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因龙城公司已改制,人员已分流,分管副局长对龙城公司留守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学习了“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责成龙城公司留守组2023年2月28日前按程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报我局备案,抓紧清理核查账目,逐项整改,每季度向我局报告工作进度。
    整改进度:此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5)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规范食堂管理。制定《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每周由各股室(下属单位)人员轮流安排菜单并验收食材,严控就餐标准。加强食材采购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询价,根据市场行情,严控食材价格。二是加强预算接待费审核管理。2023年预算接待费控制在3000元以内,与2022年持平。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压实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根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工作责任清单2次,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2次,2022年12月12日局党组严格对照年初工作要点和住建工作实际向县委全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工作责任清单和分管工作实际认真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进度:此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内监督管理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强化党内监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对分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秋、国庆等假期前后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针对发现指出的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保密纪律等问题,处分干部职工3人。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排查风险点320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96条。健全管理制度,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富顺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名举报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4次,集中观看《零容忍》《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八五”普法宣讲培训,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情况,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醒作用。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督促教育。2022年11月3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深入实际,熟悉掌握机关党务工作情况。二是规范收缴党费。落实党务干事专人负责按月收缴党费,督促指导辖属各支部核查党员工资关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已补收2019年1月以来未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党费307元。三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印发《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三个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四个清单”的通知》《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党建工作指导。2022年7月,局机关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组对辖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支部落实问题整改,机关党委书记对问题较为突出的一建司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召开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督导评议各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党建工作资料。针对龙城公司经营困难、党员分散各地就业,无法正常开展支部活动的情况,结合企业改制,已将龙城公司支部撤销,并将保留工作关系的党员转入局机关党委相应支部参加支部活动。四是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会会前学习并严格执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从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起,严格做到了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开出“辣味”,又增进团结。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155次党组会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出了工作要求,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审议重大事项必须做到一事一议,班子成员积极发言、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集体同意后形成会议决定。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决策的原则、事项、方式、程序等规定。三是2022年四季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事项79个,严格做到了事先调查论证、会上充分讨论、逐项审议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激励担当作为,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等21个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引导促进党员干部以勇为、敢为、善为的精神履职尽责,有力化解处置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历史遗留问题,追收公租房、直管公房欠缴租金28.6万元,清理腾退转租转借公租房32户,完成黄桷树“王九鲢鱼”地块、芋河沟地块房屋征收。二是健全教育培养和创先争优机制。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省住建厅上挂锻炼,选派3名年轻干部参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选派12名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入市即检”查验值守,培养推荐2名年轻干部提任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正在筹划开展中层干部岗位竞选,为干部职工施展才华提供平台。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各类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对巡察整改领导不力,对具体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少,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标落实整改。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书记立即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听取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分析研究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整改落实的跟踪问效,对涉及人员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先后约谈相关干部职工及企业负责人28人次。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7个,形成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完成。
    (2)5个建设项目欠缴规费未及时追缴到位
    整改情况:
    1.富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富世镇青岗山家苑1-4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欠缴规费,我局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征收决定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2月9日县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并于8月8日冻结该公司资金,因该公司当时正在按县政府工作安排向国家农发行融资贷款,若强制执行将影响贷款申报,故暂停此次强制执行。2022年11月12日,我局再次提请县政府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推进会,要求该公司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清算后按程序缴纳欠缴规费。下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工作进展,如该公司未及时缴纳,将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2.县法院修建的审判大楼及干警住宅商住楼项目欠缴规费,我局先后向县法院送达了行政征收决定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县法院于2021年12月向县政府请示拨付该项目欠缴规费。后因管理体制改革,县法院调归市级管理,2022年12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通知》,将县法院审判大楼等资产、债务划转至县财政局。我局于2023年1月18日向县财政局送达了行政征收告知书,要求县财政局按期缴纳规费。
    3.四川广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富东商城项目欠缴规费,我局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征收决定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5月17日县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因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了本次执行。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公司情况,发现其有履行能力或可执行财产时,立即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四川富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星河国际项目欠缴规费,我局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征收决定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于2022年1月终结了本次执行。我局于2022年11月25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5.四川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怀德棚户区改造项目欠缴规费,我局先后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征收决定告知书、决定书。2022年12月16日,我局组织人员现场送交行政征收催告书,因公司负责人不再现场且无法联系,未送达。2023年1月18日,我局再次向该公司寄送了行政征收决定催告书。如该公司仍未在限期内缴纳,我局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进度:此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管理相关规定、廉洁纪律等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辖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牢固树立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把经费开支审核关,确保每笔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二是通过专题党课、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遵纪守法教育,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差旅报销、工会经费支出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经费报销不规范的现象再次发生,做到廉洁自律。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党建基础薄弱,基层党建指导不力,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建指导。2022年先后召开机关党委会13次,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督促指导辖属各支部开展党课学习30次,召开党员大会30次、支部委员会90次、党小组会45次、主题党日活动90次。2022年7月局机关党委联合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对辖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股室人员开展网络监管、舆情引导、谈心谈话。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准确清理党费缴纳基数,补收2019年1月以来未足额收取的党费307元,督促指导辖属各支部据实、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中秋、国庆等假期前后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集中观看《零容忍》《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参观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严肃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案例,有力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审计局公租房审计整改问题进行再次清理,对未完成的审计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开展公租房、直管公租房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公租房、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清查,催收应收未收租金,清理腾退转租转借和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承租户,追收公租房欠缴租金125616元,腾退公租房32户,追收直管公房租金166472.40元。二是全面清理县审计局审计反馈的维修基金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已于2022年9月27日到省住建厅对审计反馈的其中5个事项进行了整改销号。其余整改事项分类逐一整改,其中安置房维修资金应缴未缴、县财政统筹1.7亿元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未做调整三个事项已书面请示县人民政府,待县人民政府批示后按要求整改;系统升级改造事项目前正在进行中;内控制度及续缴维修资金流程已按要求制定完善。
    整改进度:该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把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
    (二)坚持全面整改,持续传导整改压力。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和要求抓落实抓巩固。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廉政监督,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61811;邮政地址:富世街道北湖南路355号;电子邮箱:13112151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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