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0年7月23日至8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正视问题,统一思想。部领导班子对县委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原原本本传达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二)成立专班,强化领导。为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部长沈吉伟任组长牵头抓总,副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钟一刚任副组长推进落实,其他副部长为成员分工负责分管工作的问题整改,抽调3名干部负责巡察整改资料整理与汇编。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映红亲自过问整改推进情况,并多次指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整改到位,同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常务副部长沈吉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督办整改落实落地。其他副部长按照责任分工坚持自觉带头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方案,从严落实。部领导班子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将整改问题清单下发到各相关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问题、整改时限,确保从严从实、立行立改,改出成效。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整改进度,并及时向县委第三巡察组报告,全面征求巡察组意见和建议,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健全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将整改工作成效切实贯穿到统战工作中。完善督促整改的监督机制,派出纪检组负责监督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人员进行处理。县委统战部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巩固好整改成果,形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系列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内容没有及时学习贯彻。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等未在部务会上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重要理论精神的学习入脑入心不足,个别党员对“四个自信”等知识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偏少,近4年仅有传达会议精神1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部务会、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对统战对象尤其是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方面的意识形态进行定期研判。三是健全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机关学习制度》,明确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明确学习的方法、要求和纪律,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完成整改。
2.针对巡察反馈“指导基层统战工作力度不够。对于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向下级传达不够及时,统筹协调乡镇、县级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统战工作的局面有差距,对从事统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不深入,导致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悉,不知如何做好统战工作,存在部分单位统战工作上热下冷的不良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重新梳理基层统战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各镇乡(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统战工作领导、经办人员,明确各基层统战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培训。各召开全县各镇乡(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统战工作培训专题会议2次,安排部署统战重点工作,邀请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丁琴莅县为全县统战干部做“如何抓好基层统战工作”培训,强调统战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和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三是考核督导。细化基层统战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开展各镇乡(街道)统战工作实地调研,对基层统战工作情况、统战助推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管理、党外人士培养等具体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完成整改。
3.针对巡察反馈“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不认真。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订的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不够,方案中还出现与实际不符字样,如“责任部门:县委办公室”字样,存在抄袭其他单位的现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中存在机关部分党员检视问题一模一样,问题整改销号环节也未体现检视问题的整改措施,缺乏对照“18个是否”的剖析发言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要求全体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敷衍了事。二是按章办事。制定《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公文处理制度》,对公文草拟、复核、签发流程进行规范,对公文写作质量提出了要求。三是强化党建。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压实“三会一课”和主题教育责任,严防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出现。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完成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宗教场所管理责任未落实。对于全县宗教场所的管理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没有细化具体的管理责任,管理责任无法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有开放宗教场所的8个镇乡(街道)设置专职的民族宗教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是明确镇级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村级负责人,建立起民族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5.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一是部分材料照搬照抄,比如:2019年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中出现“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字样,2017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中出现“县政务中心党支部”字样;关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回头看”的情况报告中出现“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筹剑阁公安工作”的字样;《富顺县委统战部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出现了“完善执纪办案管理机制”、“镇党委”等与统战部实际不符的内容。二是部分工作和材料存在应付现象,如落实中省市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群众路线对照检查“回头看”、三严三实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敷衍应付,分工方案不具体、无操作性、无具体内容;2017年党支部工作总结存在用个人总结代替党组织总结的情况;2018年、2019年、2020年统战工作要点的标题几乎一样,内容也近乎相似;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与2018年班子工作总结一模一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牵头管、班子成员一起管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强化思想意识。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6.针对巡察反馈“工程监管不到位。一是未按照程序支付工程款。回民公墓停车场建设项目2018年12月未经单位审批流程即支付9.4573万元工程款;清真寺维修项目2017年12月竣工验收后全额支付工程款9.91万元,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95%工程款的要求执行。二是合同重要条款遗漏。如:2017年9月签订的《富顺县清真寺维修合同》未按《国务院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约定质保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了政府工程相关条款等上级规范性文件,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二是落实监管。对工作范围内的各民主党派、统战社团和民族宗教团体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对涉及到的工程项目严格开展监管。三是回民公墓停车场建设项目补充完善了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清真寺维修项目2017年12月竣工验收时全额支付工程款,同时承建公司将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另行缴入国库里,2018年10月7号凭证中经验收退还质保金4599元。2017年9月签订的《富顺县清真寺维修合同》中约定质保期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完成整改。
7.针对巡察反馈“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部分经费财务票据未经审批即予以支付。如2019年12月未经审批即支付《四川人才工作通讯》资料费230元;2020年3月未经审批即支付慰问金500元;2020年3月未经审批即支付台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经费2000元,且票据不规范;2020年1月未经审批即支付扶贫慰问购物款3120元。二是以个人的名义开具餐饮发票多次在单位报账,不能体现餐饮是否属于应该报销的范围,2018年7月票据名称为个人的餐费135元、2018年10月票据名称为个人的餐费380元、2018年10月票据名称为个人的餐费366元在行政经费中列支。三是造表发放活动费。2016年、2017年党外人士统战工作活动费以现金方式直接造表发放给个人。四是未凭票报销或异票报销。如2020年5月脱贫攻坚突击队员一次性购生活用品补助1000元,直接转款给突击队员本人,未凭发票报销;2016年党外人士培训,在广州白云机场到中山大学租车费使用餐饮费发票报销,而不是使用车票报账,无法体现真实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制定《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对财务报销审批相关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加强培训。组织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财务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压实责任。以个人名义开具餐饮发票报账、造表发放活动费、未交凭票报销或异票报销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涉及的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严格落实财务票据审批程序。四是2019年12月支付《四川人才工作通讯》资料费230元;2020年3月支付慰问金500元;2020年3月支付台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经费2000元,2020年1月支付扶贫慰问购物款3120元,已全部审签整改。
整改进度:第1、2、3、4项均已完成整改。
8.针对巡察反馈“公务用餐不规范。一是三单依据不齐。2016-2019年间较多存在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而发生接待,加班工作餐、会议工作餐无用餐人员名单等问题。如2017年1月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用餐2100元,无用餐人员名单。2020年1月报销接待费935元,无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等依据。二是费用超标。如2017年6月在成都慰问党外人士优秀班学员工作餐,填报用餐人数19人(菜单上用餐人数18人),工作餐费3884元,存在用餐人数不一致和接待标准严重超标问题。三是酒水使用管理报销不规范。2016-2017年多次接待用酒单独报销,没有纳入餐费标准统筹核算,且无酒水入库和领用依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在修订完善的《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中做出明确规定:“(四)各种公务接待严格按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五)认真落实全县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与其它单位正常经济往来原则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支付费用。”“(六)财务报销的一切费用,必须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报销。”。保证公务用餐规范。二是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公务用餐提前申请原则,由经办人员申请,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9.针对巡察反馈“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一是重复报销。如2016年党外人士培训,所有餐饮(包括途中)等费用已全额报销的情况下,部分班子成员及职工仍在差旅费中填报误餐补助800元;2017年11月单位职工分别在11月1日、18日、28日填报了加班生活补助的同时另行报销差旅误餐补助。二是城市间交通费用未附车票或使用过期车票。如单位三名职工2018年3月19日,报销100元城市间交通费未附车票;2018年3月22日,报销300元城市间交通费未附车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退回。对涉及到重复报销的950元予以追缴,要求涉及人员退回。二是规范票据。《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七)禁止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规定指出的旧版定额发票报销。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10.针对巡察反馈“加、值班报销不规范。一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超标。如2017年10月单位职工加班费报销,分别填报法定节假日加班5天、6天、4天,期间国庆法定节假日只有3天。二是报销未经公示。2016-2020年6月,均未见公示依据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退回。对涉及到节假日超标报销的400元予以追缴,要求涉及人员全部退回。二是明确规定。《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三)加值班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要求“凡涉及加值班,应由申报人提前填写加值班审批表,由室(中心)负责人初审签字、分管副部长审核签字、常务副部长审批签字。加班后填写职工加班情况审核表,依次由室(中心)负责人、分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审签(若本室(中心)负责人为申报人,则应由担任AB角的其余负责人审签)。若常务副部长、部长加值班,则由部长、常务副部长审签。三是严格公示。部机关所有人员每月加值班情况必须在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行报销。
整改进度:第1、2、3项均已完成整改。
11.针对巡察反馈“超标准慰问。2018年县统战部党外人士慰问制度明确载明春节慰问标准为600元,但是多年度多次实际慰问标准超过了自制规定标准。如2020年1月春节慰问相关民主党派人士,慰问费均为100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超标准慰问经费,严格清理慰问标准和慰问对象,对合并慰问的由具体经办人员做情况说明。二是出台印发《富顺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县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办法(试行)》,对联谊交友的工作主体、对象和原则进一步明确,适时更新慰问制度及相关标准。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12.针对巡察反馈“工会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慰问不规范。如2019年全年每人节日慰问达到了2600元,每人超标准慰问500元。二是多次使用现金慰问和发活动奖金,2016-2019年清明节以现金方式慰问每人100元、2019年春节以现金方式送温暖慰问每人500元;用现金方式造表发放2016-2017年工会活动奖金;用现金方式造表发放2016-2017年工会活动生活补助。三是超标准发奖和全员发奖等问题。2016年度工会活动存在全员发奖现象;2019年12月工会活动,一等奖奖品金额350元,违返工会活动最高等次奖品不超过300元的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违规资金。对工会违规发放现金慰问费8600元、工会违规发放现金生活补助8520元、工会活动违规全员发奖3440元、工会违规超标准发放活动奖品2500元予以追缴。二是制定制度规范。结合县总工会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对机关工会各项经费支出明确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不超过21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水果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整改进度:第1、2项已完成整改。
13.针对巡察反馈“对归口管理宗教场所财务的监管有漏洞。县民宗局虽于2019年发文要求各宗教团体、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财务规范核算,但未见县民宗局督促检查相关资料,对宗教场所报送的资金收支不规范问题没有被及时审核发现和纠正,如县清真寺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出现票据管理混乱、报销不规范、白条入库、同城接待等现象,县清真寺回民公墓拆迁专项经费也出现了未专款专用,大额现金支付及白条入库、工作人员领取补助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度上墙。要求各民族宗教场所必须“财经制度”上墙,确保场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懂法、守法。二是严格监管。制定出台《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关于各民主党派、统战社团及宗教团体活动经费的管理制度》,对包括各民族宗教团体的统战对象活动经费使用以制度化的方式进行约束管理。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各民主党派、统战社团及宗教团体负责人负责活动经费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审批和监督管理。并着重强调了“专款专用”准则。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4.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2018年第2次部务会、2019年第5次部务会会前酝酿不充分,部务会会议记录不全、不规范,存在议而不决、讨论过程无记录等问题;部务会会议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到位,决策过程有排名靠前领导抢先发言情况,2017年第2次、第3次部务会,2019年第13次、第14次部务会在推荐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先表态;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部务会研究,如内部制度明确规定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过部务会研究通过才许可使用,但抽查发现部分5000元以上支出未经部务会审议,如2019年2月,支付新联会基地设计费10000元;2019年5月,补助清真寺开斋节活动经费15000元,均未见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会议记录。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没有按月召开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如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无相互批评情况;2019年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剖析材料中写明,针对2018年查摆的问题已新建和完善了数项内部管理制度,但实际并未建立完善相应制度,整改措施留于纸面。三是党建日常工作开展不规范。没有按标准收缴党费,如2017年机关全年党费没有足额收缴。党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工作制度》和《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制度》,对部务会决策的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民主生活和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针对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扎实,对分管领域检查、监督不够,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上下班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存在部分同志有不在岗不请示不汇报的现象。二是制度建设较滞后。2015年制定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汇编(含机关内部员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部务会会议管理制度、机关内部学习制度)沿用至今,随着有关规矩制度的变化而未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慰问、报销等制度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和规定。没有根据新时期统战保密工作需要制定有效相应制度,在1名职工出现泄密事件后仍未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保密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班子成员既要抓分管工作也要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提醒到位、教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二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新修订完善《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根据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包括《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首问负责制度》等17项规章制度,完善机关制度建设,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整改进度:第1、2项均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县委第三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经过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大以及历届全会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7205006;邮政地址:富顺县行政中心—县委统战部办公室;电子邮箱:694096781@qq.com。
中共富顺县委统战部
2022年1月6日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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