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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安溪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05 来源:富顺县委巡察办 浏览: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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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4月8日至5月7日对安溪镇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统一思想认识。接到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安溪镇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对县委《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对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和深刻剖析,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凝聚了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领导推进全镇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督导各项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制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安溪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整改。

(三)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进巡察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将整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内容,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牵头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合力推进整改落实。

)提升整改实效。坚持以制度完善制度,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整改,全方位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制度,对能够整改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限期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问题明确时限,确保不留死角、不落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在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方面仍有差距的问题

1)毛桥社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到河流中。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予以化解,向县政府上报请示,县委副书记、县长曹友良于2020年7月13日明确批示“待上报省市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资金明确后及时启动毛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毛桥场镇污水溢流问题,安溪河水质将达到功能水质以上;二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压实村(社区)和部门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每月听取环保工作情况,同时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对乱排乱放、乱建行为开展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常态长效。

2)毛桥社区街道破损严重,街道环境卫生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争取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建制村“畅返不畅”调查核实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争取到县级资金130万元,对毛桥正街1.8公里进行全幅路段修整,并铺筑4CM厚沥青混凝土,重建水沟维护。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启动实施,8月28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二是做好日常管护,积极与美保公司对接,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天候在街面进行巡回保洁。同时,指导社区建立机动保洁队伍,对美保公司保洁员保洁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全面清理,积极主动为社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的街面环境;三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场镇“三大秩序”整治,把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占道经营整治作为社区工作重点,在重点时节、重点路段落实交通劝导员、网格员、志愿者巡回开展工作,对占道经营进行规范,对车辆规范停放进行劝导;安排安溪镇政府执法办人员不定期巡查场镇环境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制定了《安溪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从8个方面12小项对意识形态工作予以规范;二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了本级及下级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对下属各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查,纳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强化整改,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年学习12次,中心组发言36人次;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把理论学习纳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要点,2020年专题理论学习工作4次,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丰富学习载体,制定了周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设“周五课堂”作为中心组学习补充,制定《安溪镇理论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建立全方位的学习体系,并进行了充分的学习交流发言;四是严格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机关、村、组、群众进行随访,了解政策知晓率、政策执行率、群众反响等,确保党的思想理念、方针政策进基层、进村组、进农户。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5)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增强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二是强化分析研判,认真执行党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全年听取专题汇报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三是全面监督检查,镇纪委切实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以及不正之风,全年镇纪委立案调查9起,党纪处理9人次。

6)班子成员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村(社区)财务管理较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明责晰责,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联系领导的责任,做到责任清;二是强化任务分解,制定了《安溪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督促管理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社区)财务监督,规范村(社区)财务报销流程;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压力层层传导,监督责任时时发声、处处发力。

7)廉政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了认识,把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作为必修课来完成,每年不少于一次,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二是制定了《安溪镇廉政党课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解,将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的时间、内容具体细化;三是严明了班子成员年度内必须执行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形成常态化,2020年全年,镇班子成员到辖属党组织讲党课13次。

8)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细化责任分工,对所有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分工,党委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2020年各部门人员至少接受了一次廉政谈话;二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将之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的有效抓手,对谈话的人、谈话的对象、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谈话的痕迹管理、谈话的监督检查、谈话的情况反馈及跟踪整改、谈话的成效评估均作出明确规定;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廉政谈话发现问题的,要求谈话人必须提出整改要求,谈话对象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列出整改计划,作出限期整改承诺;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责任落实,纪委书记除了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廉政谈话之外,主要抓廉政谈话制度的监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规定所有的谈话,均实行谈话对象签字背书。

9)会前学纪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机制,严格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会前学纪学法制度;二是制定了《安溪镇会前学纪学法实施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2021年严格执行会前学纪学法,截至目前,已开展会前学纪学法10余次,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不敢腐、不能腐这根弦。

10)个别村述职述廉工作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镇纪委对当事人马山村原主任陈世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了书面检讨,在全镇予以通报,确保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镇党委严肃村(社区)述职述廉工作要求,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2020年述职述廉工作已顺利完成;三是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认真组织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既要客观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又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方案和办法,使述职述廉务实接地气,党建办严格审核把关;四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明确驻村领导负责所驻村(社区)述职述廉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制。2020年述职评议会上,各村社区发言材料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2.关于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112018年,村(社区)社会评价督促检查工作无过程资料,“基层听音,一线接访”活动无走访手册、督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等。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基层听音,一线接访”活动和管理办法;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由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下沉到村(社区)的为期半年的“基层听音,一线接访”活动,共入户走访9600余人次,场镇接访3场次,收集问题104个,解决问题104个;三是健全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开展社会评价工作过程资料的指导和检查,建立健全“基层听音,一线接访”活动走访手册、督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等。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2)对交通建设项目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清理,做好公开公示,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研判项目可实施性。可实施的项目有:富顺县脱贫攻坚“两通”道路养护工程(安溪镇富南村毛桥正街)、富顺县脱贫攻坚“两通”道路养护工程(安溪镇余村杨尖路、响塘村森吞路)7.2公里计划补助267.64万元;安溪镇杨堰村八组猪场道路硬化工程0.5公里计划补助15万元;富顺县安溪镇临江村临龙路加宽新建工程3.5公里计划补助105万元;富顺县安溪镇富南村坳岩路硬化工程项目2.7公里计划补助99.5万元。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实地踏勘,对无法落地的,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对上协调;四是按项目管理办法,落实专人推动。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经办人员,定期研判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专项跟进,及时跟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情况。五是积极与县级部门衔接,申请取消无法实施的计划项目。2020年6月30日,按县交通局要求,去函(安府函〔2020〕17号)申请取消2018年至2019年交通省补项目公路建设计划共7条,其中包括《富交函〔2018〕97号》文件下达的响塘村森吞路、余村杨油路、杨堰村叉高路、临江村临黄路窄路加宽工程、刘家坝道路加宽工程(即刘家坝临龙路)共13.4公里补助160.8万元;《富交函〔2019〕16号》文件下达的安福村水童路1公里补助30万元;《富交函〔2019〕16号》文件下达的安福村生殿路共0.6公里补助18万元。

13)对机关群团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机关群团的领导工作,镇党委专题研究制定了《安溪镇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对工作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等群团工作的管理;二是及时完成重新选举机关工会主席工作,2020年5月工会主席调整为镇党委组织委员张佰涛同志。

14)活动简报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安溪镇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务实开展各种活动和学习;三是明确宣传干事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各类活动简报造假行为;四是严格审核活动简报,严禁类似现象岀现。

15)档案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安溪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严把管理关,夯实管理责任,确保档案完整、有序、安全;三是指导各党组织对党建遗失的资料进行搜集查找补充;四是对时任的机关支部书记何爱厅、李云二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了书面检讨。

4.关于镇党委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流转、国有资产出租、公车管理等工作监管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6)存在项目挂网招标更改招标公告后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更改招标公告后不足15天开标,随意更改项目合同主体签订采购合同、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镇政府打字复印室承包权未公开招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月的工程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三年以来的所有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富顺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对负责项目管理的责任人员开展招投标综合性培训,严格执行项目招标程序,加强合同规范性管理检查,提高法规意识,杜绝不合法现象发生。四是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对不规范的存续项目予以废止,重新进行招投标。目前,我镇已于2020年12月底终止安溪镇政府与打字复印室的承包合同,重新按程序进行出租。

172017-2019年期间,安溪镇17宗14个项目土地流转期限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安溪镇34宗土地流转未收取履约保证金,一宗土地流转未收取土地受让方复垦保证金打。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指导,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镇共开展培训17次;二是明确驻村领导牵头,镇农综中心参与开展了镇域范围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予以纠正或废止,保护合法者的正当权益,截至目前共废除违规合同23起,对之前的14个项目超过土地承包剩余年限地进行了重签;三是召开了村组干部和业主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截至目前共召开宣讲会21次,目前各村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村组、群众代表大会商讨,并报镇上审核备案,对保证金有特殊要求的需经镇党政联席会通过;四是利用安溪本轮农村改革试点的机遇,彻底规范了签订流转协议和履约行为,对2020年3月1日后的合同,严格按照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农[2020]29号文件,加入流转服务费和复耕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内容,要求所有村签订的合同报镇农综中心检查;对巡察时发现的34宗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土地要求各村进行收取,不能收取地召开群众大会要求以地面附着物的形式进行抵押;五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学习和指导,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和土地流转督查制度,定期汇总问题,对未落实的情况进行督查,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纳入目标考核,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和承包按照固定程序进行。

18)未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维修制度。

整改情况:严格审核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凡未定点维修、未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目前,我镇已通过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溪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重新确定了定点维修点。

5.关于镇党委对机关工会经费监管不严的问题

19)存在活动发放物品无领取花名册、活动餐费超标、使用工会经费慰问非工会会员、连续2年购买服装且均未询价、工会经费票据未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及装订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强化对机关工会经费监管,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安溪镇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强化了内部审核把关等流程,由财政所加强对机关工会财务的指导和监管,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规范、经费使用规范;二是加强工会财务业务培训,组织对工会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开展了工会业务、财务培训,增强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以及遵守财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的自觉性;三是开展了自查整改,规范工会财务支出行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活动发放物品领取花名册、严控活动餐费超标;四是2017年1月7#凭证中,安溪镇举办片区活动餐费超标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当地差旅费中伙食费补助标准。据了解,当时安溪镇差旅费中伙食费补助标准为30元/人,根据以上规定,对超出部分进行了清退,已完成清退工作,共清退费用720元;五是2018年2月使用1200元工会经费慰问因病住院的2名职工亲属的问题,要求2名职工对该笔慰问费予以退回,目前已完成退款工作,共退回1200元;六是2018-2019年连续两年为参加县“三八节”趣味运动会的12名职工购买服装,两次服装购置费人均达1180元的问题,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连续两年服装购置费人均不得超过800元的规定,要求该12名职工对超出规定部分的380元予以补缴,12人共应补缴4560元,目前已完成补缴工作,共收到补缴费4560元。

6.关于镇党委对村社财务托管中心监督管理不严,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对村(社)财务“只托不管”,以致村(社区)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20)经费支出报销不规范,存在未使用正式发票、报销误工费未附误工人员花名册、报销生活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未签批、报销工作餐费未附就餐人员花名册和经办人未签字、报销杂费未附明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工作餐违规用酒,且审批程序不符逻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村社财务托管中心的监督管理,做到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对村(社)财务“即托即管”,严明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用酒;二是开展经费支出的整治行动,纠正经费支出报销和规范合法性,对不符合开支的违规支出予以清收;结合明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开展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票据的“源头”管控和合法性审查四是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完善《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村社区财务内部管理的通知》、《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原始凭证管理的通知》和《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村级(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对村目标考核,定期审查并通报。目前,仰天村购买油漆和手套的1100元和富南村购买小电器的4154元已补齐发票;富南村两笔杂费400元已予以清退,安溪社区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已于2020年11月26日清退600元,临江村违规报销的工作餐费585元已收回。

21)大额使用现金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村社区财务内部管理的通知》,严控大额现金支付,落实全面整改,规范单位财务支出行为;二是开展定期检查监督,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整治类似问题;三是加强对镇、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纠正村(社区)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的现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22)镇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安溪镇2021年党建工作意见》,为党建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制定全年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方案及时间表,做到按章履职;三是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党委书记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党建工作。2020年党委集中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32019年1月14日和4月1日党委会讨论研究多名预备党员转正事项时,班子成员未分别对每名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进行逐个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安溪镇党委(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对讨论事项要分别发言;二是党委会讨论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项,班子成员对今年发展的15名预备党员,转正的8名党员,分别进行逐个表态,党委会议规范记录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4)未严格执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安溪镇党委(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二是县委巡察反馈情况后,镇党委(党政联席)会均严格按制度执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常态化,党委会如实记录。

25)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委会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安溪镇党委(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镇党政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二是加强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领会把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要求;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4.关于镇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有力的问题

26)有的支部未按规定收缴党费,有的支部部分党员未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未按月收取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组织全面开展党员学习《党章》活动,重点学习党员义务,提高党员按月按标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严格党费收邀标准和时限要求,对违反党费收缴的按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收到安福村补缴党费1200元,并对安福村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今后要按月收取;三是对各党组织经办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提醒谈话,并就党费收缴相关规定再次进行明确,镇党委组织镇党建办每季度开展党费收缴情况督查检查,确保党费收缴按规执行。

2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考评内容,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实行每月检查、每月督促、每月通报,切实增强了党建考核针对性;二是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半篇文章,加强对新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召开专题培训班,增强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党建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开展一次党课活动,既要对纸质资料收集完善,也要在盐都先锋智慧党建App中录入信息,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对时任支部书记李云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现任党支部书记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28)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安溪镇2021年党建工作意见》,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明确时间、要求并进行党建考核;二是活动紧贴当前中心,发挥党员的能动性,丰富组织生活载体;三是对现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安溪镇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全镇党员日常监督和管理;二是制定了镇党政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谈心谈心制度时间安排表;三是开展各总支(支部)委员与党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活动。

30)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覆盖培训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并完善了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二是规范了填写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等方面的内容;三是规范了党员大会、支委会记录人的书写;四是对时任毛桥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三、后期工作打算

下一步,安溪镇将坚持举一反三、常抓不懈,把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逐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促进安溪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稳思想之舵。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系列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稳立场、标准方向、保持定力,推动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落地开花。狠抓党建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坚定不移谋发展,在党的引领下,在党员队伍的推动下,狠抓重点项目和重大任务,巩固发展成果。

(二)严明工作纪律,规范人员管理。紧盯整改落实不放松,持续扩大整改成果,以问题为现实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下大力气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确保反馈问题不反弹、不反复。

(三)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整改及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落实台账管理,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凡不合时宜的及时废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7480221;邮政信箱: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建设街42附12安溪镇人民政府(镇党委),邮编643200;邮箱:6260489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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