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易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1-07 来源:廉洁自贡 浏览:456
分享:    

日前,经自贡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大安区纪委监委对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易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易钢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心无敬畏,执法犯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公款吃喝;跑官要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帮助赌场组织者逃避刑事打击,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处置涉案物品,并收受财物。

易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并涉嫌受贿、行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贡井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贡井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易钢开除党籍处分;经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易钢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大安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扫码关注

手机站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电话:0813-7204706      举报电话:0813-7204729
蜀ICP备19014787号-1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