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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县监察委员会关于7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9-07-15 来源:富顺县纪委监委 浏览: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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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落地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发挥有效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代寺镇草茂村支书曾容、村主任张亨述违规收取群众费用漠视群众疾苦问题。2015年初,代寺镇草茂村村委会与天然气公司签订天然气安装协议。草茂村在天然气安装过程中,为化解经费问题,村两委研究决定向安装农户每户收取100元,共计43343300元,其中已支出32666 元作为组长加班补助、生活费、茶水费、租车费等费用,剩余10634元。曾容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决定用收取的费用支付组长的加班补助等支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889日,代寺镇纪委给予曾容、张亨述党内警告处分。

2.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原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黄文刚、监察室副主任雷光天、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赵世洪、飞龙镇副镇长荣过友、福善镇人大主席黄世杰违反保密工作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2018125日,赵世洪在信访调查过程中,违规在同一间办公室同时询问两人,并过失将举报人电话泄露给了被举报人代某某,造成举报人对此不满,并再次向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和省国土资源厅举报。201857日,雷光天、黄文刚调查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转办信访件过程中违规泄露举报人电话号码、电话录音并被福善镇人大主席黄世杰将该信访件拍照发给飞龙镇副镇长、福善镇大峡口村第一书记荣过友。荣过友又将该图片传给被举报方代某某2018919日,富顺县纪委给予黄文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荣过友、雷光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顺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赵世洪政务警告处分。20189月29日,富顺县纪委给予黄世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琵琶镇武装部部长兼副镇长余柳良、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县拆迁办副主任曾崇伟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琵琶镇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副镇长余柳良、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治琵琶镇砂石料场的时任分管领导执法监察大队长曾崇伟在治理游某某、吴某某砂石料场时,没有按照富环委办发〔201834号文件要求在2018531日前完成“两断三清”,造成了游某某、吴某某砂石料场关停出现反弹,机械设备重新投入使用,被市督查组于2018613日暗访时发现,并于当日全市通报,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1019日,富顺县监察委分别给予余柳良、曾崇伟政务警告处分。

4.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宝庆乡代江村支部书记康清程贯彻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规摊派费用的问题。2013年在新修大坳中心校新华村小学时,为了争取让大坳中心校新华村小学新校址选择在宝庆乡代江村,通过与大坳中心校负责人交涉协商,大坳中心校新华村小学以需要无偿提供建设场地为前提,要求代江村无偿提供建设场地。因提供场地需要资金赔付占地农户补偿,20143月,代江村支委会提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赔付资金要求群众通过捐款来补充,康清程作为代江村支部书记,违规决策、摊派费用,损害群众利益。2018118日,宝庆乡党委给予康清程党内警告处分。

5.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板桥镇老顶寺村支书王华松在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的问题2011年,为迎接国家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老顶寺村对167亩面积进行了补栽补植。同时将补贴面积划分到村支书王华松的近亲属、部分组长和群众的户头。2011年至2017年,王华松收集以上户头领取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12.525万元。同时,2012年,板桥镇政府向县农牧业局申请到新增197亩耕地地力补贴。王华松采取同样的方式,从2012年到2017年,共计领取补贴16.313万元,两笔资金合计28.838万元。王华松将其中12万元交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入账,其余资金用于修建高速公路遗留问题费用支出、村水利设施支出、村甜橙专业合作社人工工资、种苗款、肥料款等各类开支,并将其中2.818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11月27日,富顺县纪委给予王华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童寺中学支部书记赖红菊、组宣委员张郅佳、纪检委员付国亮在党建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1711月,为顺利通过县教育局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童寺中学党支部纪检委员、副校长付国亮与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赖红菊商议并决定虚造部分党建资料,并由付国亮牵头收集整理,支部组宣委员张郅佳具体实施,最终虚造多份与实际不符的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和党课记录材料。201812月17日,富顺县纪委给予赖红菊、张郅佳、付国亮党内警告处分。

7.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安福村党支部书记兼安福村六组组长张优贵、村主任隆元启乱决策乱拍板,违规摊派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6-2017年,在安溪镇安福村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总缺口118余万元。张优贵与隆元启商量后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向19户农户超额收取自筹资金23.83万余元。2018年12月17日,富顺县纪委给予张优贵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隆元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一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精准监督问责,杜绝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走过场”“做虚功”“搞应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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