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纪委通报两起关于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问题的典型案例
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两起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的案例通报如下:
一、富顺县彭庙镇大塘村党支部委员、文书张亨德负责大塘村党务村务工作,但未及时公开2017年大塘村第二季度的党务村务。2017年9月18日,彭庙镇纪委给予张亨德党内警告处分。
二、富顺县彭庙镇社区时任支书赖远洪未及时公开2016年社区第四季度党务村务。2017年9月18日,彭庙镇纪委给予赖远洪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违纪案例,在当前基层较为典型,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做到警钟长鸣。各单位要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党务村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将监督责任落实在实处、落实于长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从严查处、及时曝光,把纪律的震慑传导到基层。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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