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监督曝光

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县监察局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 通 报

时间:2017-05-22 来源: 浏览:688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的纠正“四风”,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16年11月22日,彭庙镇卫生院副院长周勇为自己操办生日宴26桌。事前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宴请了部分管理服务对象。2017年3月30 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给予周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2015年4月3日,万寿镇洞上村村支部书记肖柏林、村主任刘基富违规滥发和领取2014年计生误工补助。2017年1月7日,万寿镇党委分别给予肖柏林、刘基富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此为戒,严格约束自己,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树立起干部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更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扫码关注

手机站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电话:0813-7204706      举报电话:0813-7204729
蜀ICP备19014787号-1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