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上好村(社区)监察联络员 “任后”第一课

时间:2018-11-28 来源: 浏览: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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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审的案子是一个村民小组长职务侵占案,他是富顺县监察委成立以来,查办的第一个新增监察对象的案子。大家一会儿旁听的时候,注意听公诉人员的陈述,对照你们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弄清楚哪些环节是关键、哪些环节存在风险点,那些就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这对以后我们落实监督很有帮助。”富顺县纪委组织部负责人曾添在开庭前提醒参加旁听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们。

115日,富顺县长滩镇仁和村六组组长王刚职务侵占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富顺纪委监委组织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全程旁听庭审,把业务培训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用庭审旁听这一“现场教学”的方式,以案代训、以听促学。

2018年以来,富顺县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察体制向基层延伸的新方法新载体,在全县26个乡镇的381个行政村(社区)建立配备监察联络员队伍,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针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层存在的对监察业务不明确、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对自身职责定位不清楚、对工作程序方法不熟悉等问题,富顺县纪委监委探索以庭审旁听为新载体,促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更快地成为监督检查的“熟手”和收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好手”,让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明确“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在上好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任后”第一课后,富顺县纪委监委将精选培训教师,按需设置课程,通过“庭审现场学+流动讲堂+农民夜校”的方式,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职责及作用、开展日常监督的要求和方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保障、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王刚身为长滩镇仁和村6组组长,不依法履职,严重违反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并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本组集体资金共计134560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个小时的庭审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从农村基层组长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边听边看边思考,颇具实践性的“现场教学”让他们受益颇多。“土地补偿费、河滩占用费、土地租用金,笔笔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共和村就在城区边上,跟仁和村有些相似之处,项目资金怎样分配?哪些环节可能出现猫腻?作为新上任的村监察联络员,我的职责就是要帮助乡亲们紧盯这些环节,维护大家的利益。”富世镇共和村监察联络员陈林旁听后掷地有声地说。“惠民资金如果有干部去打了歪主意、动了歪脑筋,这些行为就会成为村民的‘眼中钉’,在村民们龙门阵中会变成‘话中刺’。只要我们用心听,就会从中发现蛛丝马迹”,互助镇万古村监察联络员罗财秀深有感触。

“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是基层监督力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离群众最近,看得最真,听得最清,充分发挥他们的‘近距离监督’优势,才能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我们希望通过庭审旁听,强化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在监督过程中的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发挥好“参谋员”“监督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四重角色的作用,不断提升监察能力和水平,让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在基层落地生根。”富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龙中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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