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加强村纪检委员管理提升基层执纪水平

时间:2015-11-11 来源: 浏览:1471
分享:    

今年7月,富顺县出台《关于加强村纪检委员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文件规定,村纪检委员应具备户籍在本村、党龄1年以上以及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履职条件,并应从除村两委常任干部以外的支部委员中选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名建议人选后,上报乡镇纪委严格考察后由乡镇党委任命。明确村纪检委员在乡镇纪委(监察室)、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赋予村纪检委员对相关事项的建议权、询问权、检举权和监督权。确定村纪检委员应承担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和决定、协助落实惠民政策、发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并上报镇纪委、协助镇纪委调查问题以及完成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等7项工作职责。同时,建立信息调研、参加(列席)班子会议、工作日志、季度例会、学习培训、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述职考核、工作保障、工作保密、责任追究等10项配套制度,提升村纪检委员执纪监督水平。

扫码关注

手机站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电话:0813-7204706      举报电话:0813-7204729
蜀ICP备19014787号-1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站